档案工作制度
档案工作制度
一、档案工作是机关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工作管理机制,指定档案工作负责部门,明确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配备与工作量相匹配的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二、档案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将上级档案部门的有关要求向分管领导汇报,以便分管领导及时了解档案工作动向,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人、财、物等问题,部署安排档案工作。
三、遵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本单位各类档案应集中存放在机关档案室,实行统一管理。
四、档案工作人员在做好档案工作的同时,要对各科室的兼职档案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档案移交时审核把关。
五、档案工作人员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参考工具,积极为单位的档案利用工作提供便利,及时做好档案利用情况登记和统计工作。
六、机关档案管理部门认真做好下属单位档案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组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参加由档案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
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统计等工作。
三、认真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紫外线、防有害生物、防水、防潮、防尘、防高温、防污染等防护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
四、按规定开展档案查阅工作,不得私自将档案外借。
五、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努力实现档案管理科学化、现代化。
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一、各科室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和专业档案资料,由兼职档案员按照规定定期向机关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据为己有。
二、各科室兼职档案员于次年3月底前将工作中形成的各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后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由档案工作人员整理归档。
三、专业档案资料严格实行部门立卷制,各科室兼职档案员本着“谁形成、谁整理、谁移交”的原则,对本科室的专业档案和专业性管理材料按专业(行业)要求规范整理归档,于次年6月底前移交机关档案室集中管理(因工作需要,部分专业档案资料可再延迟一年移交)。
四、各科室兼职档案员移交档案前须经单位档案工作人员验收,移交时履行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册。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应与查阅、办公用房分开。
二、档案库房由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并负责每天检查门窗电源的开关情况。
三、档案库房内的档案柜要统一编号,档案、资料要按分类顺序排列整齐。
四、档案库房必须具备防火、防盗、防紫外线、防有害生物、防水、防潮、防尘、防高温、防污染等防护条件,并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档案库房内不得堆放其他物品,以保证库房整洁。
六、档案工作人员要做好档案库房的日常安全检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档案负责人汇报。
七、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档案保密制度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
二、档案库房和档案柜必须明确专人管理,钥匙由专管人员保管。档案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三、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文件、档案资料带离岗位,确有工作需要,应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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